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众智科技(301361)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乌龙?众智科技董事长年薪“71亿”,民生证券保荐的这单生意……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4-01  众智科技内幕信息

来源 :券业行家2023-04-01

  乌龙!年薪71亿董事长,民生证券这单生意……

  由民生证券保荐,敲钟上市仅有四个月的众智科技,首次披露的年报,就让行家吓了一跳。

  年报频频出现补丁

  如火如荼的年报季,行家在数以千计的公告中,发现了一些“补丁“”。据不完全统计,深交所最近一个月已有9份“更正后”的公告。

  

  单看涉及年报的更正,最先出现的这家众智科技(301361.SZ),行家还颇有印象。

  2022年11月15日,由民生证券保荐,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众智科技)在深交所敲钟上市。也就是说,至今刚满四个月,这是这家上市公司首次披露定期报告。

  

  高管年薪暴涨万倍

  或许是新手上市,众智科技表现颇为积极。

  早在3月20日晚间,众智科技就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第49页的董监高薪酬,是这样的。

  

  乍一看,没毛病。再一看,单位是万元。

  好家伙,董事长杨新征的年薪71.24亿元;副董事长崔文峰也差不太多,71.22亿元。除了某位可能是“高风亮节”的董事未获得薪酬外,其余董监高合计薪酬为453.64个“小目标”。这来钱的速度,可比某联储印钞还要快。

  心存侥幸的行家,翻了翻年报。在第28页又发现一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5.58元”。

  

  一阵大笑之后,行家查看了财务数据,确认营业收入是20,044.31万元,同比减少1.46%;净利润5,996.58万元,同比减少11.99%。

  

  这起乌龙事件,是因为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只是按部就班签字没仔细看年报?还是因为担任保荐机构的券商,没有尽到勤勉尽责?

  紧急核查公告更正

  好在,乌龙没有持续太久。

  3月21日,众智科技董事会经事后核查,对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这份公告,同样注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更正不涉及对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众智科技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行家对比了更新后的2022年报,修正的不仅是董监高薪酬,前述净利润的笔误也进行了修正。这中间,是否有高人指点?

  持续督导言犹在耳

  在乌龙事件之后,3月27日,民生证券发布了《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民生证券表示,今年2月16日对众智科技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涉及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及信息披露要点;公司治理的规定及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应披露事项;内幕信息与防止内幕交易;监管动态及部分违规案例介绍。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胡坤雁、张玉林在这份文件中签字确认,未发现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据中基协从业人员信息,这两名签字保代均颇有资历:张玉林于2010年6月首次登记执业于南京证券,同年10月获得保荐代表人资质。2017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以保代身份执业于中泰证券。2020年2月起任民生证券保代。

  

  胡坤雁在2011年8月登记执业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2015年加入中信建投,2017年5月担任保荐代表人;同年10月登记执业于浙商证券。2020年2月加入民生证券,任职均为保代。

  

  据众智科技上市之际的公告,民生证券持有发行人0.14%的股权。收取保荐费用188.68万元;承销费用4,857.61万元。

  两名资深保代,将这笔银子收入囊中后,是否能更有效的督导上市公司呢?

  监管问询股权变更

  关于民生证券,近期的大事来自股东变动。行家曾以《泛海控股挂牌转让,民生证券即将易主》等文首发报道。

  经过激烈角逐,这场竞拍在3月15日落槌。国联证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联集团)出价91.05亿元,竞得民生证券30.3%的股权。

  由于国联证券正在推进70亿定增事项,这起重大事件引起了监管关注。

  3月30日,国联证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71号问询函,特别提到本次收购。

  上交所要求说明国联集团收购民生证券的进展情况、后续需履行的程序,相关收购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收购后国联集团是否对民生证券形成控制关系;结合国联集团控股及参股券商的情况,说明是否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等规定要求;收购后是否存在与发行人业务整合或其他安排,是否未来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情形,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再融资产生重大影响。

  上交所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就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1条、第2条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这也为民生证券的未来,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