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壁财经2024-07-01
北方长龙(301357)6月28日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陈跃、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17 号)。
经查,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下限与实际业绩差异幅度达 61.53%,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跃、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孟海峰对该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陈跃、孟海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北方长龙(301357)主营业务为: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