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2023-03-0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荣雕(申请人)与你公司(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305号),申请人刘荣雕要求你公司补发2022年11月、12月克扣的工资5568.18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3750元、2023年1月工资12500元、2020年和2021年未休年休假工资5681.81元、2022年年终奖12500元。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4月12日9时10分在本委仲裁庭(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2号二楼仲裁服务区G208)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裁决。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