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4
川宁生物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相关款项,再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无异议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