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9-30
华新环保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7.24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