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对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万港元新设立香港逸豪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市发改外资字〔2023〕515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12月22日
一、项目名称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香港新设贸易子公司项目 |
二、投资主体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60700754225484B)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香港 |
最终目的地 | 香港 |
四、项目总投资 | 13万美元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13万美元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100万港元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企业自有资金。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新设香港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港元,开展电子电路及锂电铜箔等国际贸易业务。
其中,办公场地租赁10万港元、场地设计装修8万港元、网站和品牌运营10万港元、办公设备采购5万港元、贸易展会5万港元、商业企划10万港元、附加费用22万港元(含会计费5万、法务费8万、交通费5万、翻译服务2万、项目管理2万),运营流动资金30万港元。 |
八、备注 |
项目代码:2310-360000-04-05-530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