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4
毓恬冠佳公告,拟于2025年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后实施中期分红,需满足当期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相关安排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