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8-22
2025年8月22日,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在对外担保审查方面,公司决定担保前要对被担保企业或人进行调查,包括其是否合法存续、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有担保连带责任情况等。公司财务部为初审和职能管理部门,被担保方需提交包含基本情况、财务报表、主债务情况等内容的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初审再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议时要充分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担保风险。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等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时发表独立意见。
决策权限上,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有权审批特定情形外的对外担保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要报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表决权要求,如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特殊情况时的表决规定等。
担保合同方面,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要订立书面合同,订立时要审查合同内容。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合同,子公司经批准后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在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上,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担保事项,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监督,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偿债,若被担保人未履行义务要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等。
此外,公司在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方面也作出了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后要按要求报送和披露相关文件,在特定情形下要及时披露担保情况,子公司作出决议后要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要控制担保信息知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