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3-11-28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8日午间,恒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