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06,简称“骏成科技”)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公告显示,公司与参股公司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通达”)的关联交易规模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2.60亿元,较2025年实际发生额1.91亿元增长约36.4%,较2025年预计额1.8亿元增长约44.4%。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骏成科技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由于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其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骏成科技直接持有新通达40%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孙昌玲同时担任新通达董事,因此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新通达成立于2004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4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车辆组合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和模具、通信设备、射频同轴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其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56,227.11万元,净资产24,304.0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71,638.63万元,净利润5,172.6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关联交易类型与内容
公司与新通达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别为“购销商品”,具体内容为公司向新通达销售液晶屏。这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持续性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与价格
公告明确,公司与新通达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在具体执行时,将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金额及履行情况
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新通达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亿元(含)。截至2026年3月31日,该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038.51万元。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新通达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但实际发生额为19,063.83万元,超出预计金额1,063.83万元。该实际发生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的28.36%。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万元) | 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万元) |
|---|
| 购销商品 | 新通达 | 购销商品 | 19,063.83 | 18,000 | 28.36% | 1,063.83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情况
由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公司现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加确认。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表示,该差异系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导致,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公告中未具体披露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骏成科技表示,与新通达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专业分析判断
从骏成科技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分析判断:
交易规模显著增长: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60亿元,相较于2025年实际发生的1.91亿元,增幅达到36.4%。这一方面可能反映出新通达业务的快速发展,对液晶屏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着骏成科技在新通达供应链中的地位有所提升。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4,038.51万元,若按此趋势,全年实际发生额可能接近或超过预计上限。
交易集中度需关注:2025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已达28.36%。这一比例表明,新通达是骏成科技该类商品销售的重要客户。虽然公司声称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但接近三成的同类业务占比仍需投资者关注其客户集中度风险,以及未来是否会进一步上升。
定价公允性的保障:公告中明确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鉴于新通达本身也是一家经营状况良好、业务独立的公司(2025年营收7.16亿元,净利润5172.60万元),其对采购价格的市场敏感度和议价能力应较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均对此发表了肯定意见。
预算管理有待加强:2025年实际关联交易额超出预计金额1,063.83万元,超幅约5.91%。公司解释为市场情况、业务发展等正常经营因素导致。尽管差异金额占比不大且已补充确认,但连续的预计差异(假设往年也存在类似情况)可能反映出公司在关联交易预算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以提高预测的准确性。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与必要性:作为持有新通达40%股份的参股公司,骏成科技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具有一定的商业逻辑。新通达的主营业务(车辆组合仪表等)与骏成科技的液晶屏产品存在天然的上下游关系。只要交易价格公允、程序合规,此类关联交易对于双方业务发展是有益的。
总体而言,骏成科技与新通达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定价机制和决策程序基本规范,未发现明显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然而,对于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和较高的同类业务占比,投资者应持续关注其对公司独立性、经营业绩稳定性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的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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