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商业合规观察2026-01-03
近日,天益医疗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宁波市市监局”或“本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甬市监罚告(2025)28号),因公司涉嫌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照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天益医疗改正,宁波市市监局拟对天益医疗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 7170 套;
2.没收违法所得 5232711.60 元;
3.罚款 8785180.72 元。
三项罚没款项合计 1401.7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