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中粮科工(301058)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段玉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http://www.chaguwang.cn  2024-10-24  中粮科工内幕信息

来源 :证监会2024-10-24

  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段玉峰: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一是2021年9月22日、10月13日,你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上述有效期满后,你公司未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你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补充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你公司募投项目“粮油定制装备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术创新平台项目”连续三年没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差异,公司未在2022年半年度、2022年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对存在差异的原因作出解释。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前述事项中,段玉峰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4年10月14日

查股网为非盈利性网站 本页为转载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QQ:767871486
Copyright 2007-2024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