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京报2023-06-13
6月13日,中粮科工披露,因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中粮科工2023年4月25日披露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2日、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上述有效期届满之后,中粮科工未经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直至2023年4月25日才补充履行有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要求中粮科工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