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网2021-11-18
11月15日,信濠光电(301051.SZ)收到深交所创业板下发的关注函,被要求说明其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盈利能力等问题。
(来源:深交所官网)
9月21日,信濠光电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信濠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信濠”)使用自有资金2.73亿元收购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骏达光电”)、深圳市骏达触控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骏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骏达”)合计 46.75%的股权。
11月9日,信濠光电董事会审议同意,由广东信濠使用超募资金8760.00万元进一步收购孙长青持有的东莞骏达15.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东莞骏达将纳入信濠光电合并报表范围。此外,东莞骏达处于亏损状态,基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增值率为624.97%。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信濠光电说明东莞骏达最近一年又一期前5名客户、供应商的构成情况,是否存在单一客户、供应商重大依赖风险,上述交易是否导致东莞骏达与其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进而影响东莞骏达未来的盈利能力以及信濠光电的投资目的。
此外,监管部门要求信濠光电补充说明东莞骏达的人员、资产、财务是否独立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交易完成后东莞骏达是否可掌握独立承接订单、销售定价权、是否具备独立盈利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信濠光电主营业务为玻璃防护屏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