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0-16
每经AI快讯,2021年10月16日,深交所向润丰股份(SZ 301035,收盘价:48.9元)发出关注函:针对“2021年10月14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5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约1.98%,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分两类人员,第一类激励对象51人,第二类激励对象102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目标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30%”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你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约60.74亿元、约7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44%、20.02%,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营业收入约40.14亿元。请结合你公司历史业绩与变动预期、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在手订单、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特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盈利水平等详细说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采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的业绩考核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所设定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同时,请说明在已进入2021年四季度的情况下,你公司是否已基本明确公司2021年可实现的业绩,如是,以2021年作为考核期是否合理,对2021年业绩指标的设置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如否,请说明判断依据”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