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1-12
新柴股份1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质量总监李炜的书面报告,因个人原因,李炜辞去质量总监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炜的质量总监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质量总监后,李炜继续担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拔茅分厂负责人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炜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