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1-12
智通财经APP讯,新柴股份(30103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质量总监李炜先生的书面报告,因个人原因,李炜先生辞去质量总监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炜先生的质量总监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质量总监后,李炜先生继续担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拔茅分厂负责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