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4-07
4月7日,深交所向嘉益股份下发关注函。
2022年4月2日,嘉益股份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此前嘉益股份曾于 2021年12月30日披露《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草案》显示,嘉益股份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0年为基数,2022 年-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0%、60%、9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80%、120%、160%。
而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同比增长 53.49%,营业收入已同比增长73.10%。
此外,本次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对考评结果在 C 及以上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均设定为 100%,对考评结果为 D、E 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分别设定为 70%与 0;而前次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中仅对考评结果为 A、B 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设定为 100%,对考评结果为 C 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系数设定为 70%,其余均为 0。
在临近 2021 年年报披露时点仍以 2020 年业绩作为考核基准,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具体原因,结合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变化等,说明公司,并结合 2021 年的业绩情况论证业绩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并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放宽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原因。
此外,《草案》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草案》公告前 1 个、20 个、60 个、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中金额较低者,较前次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定价方式及结果存在差异。
深交所请公司补充说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4 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