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SZ)今日股价涨收涨2.65%,报32.59元,总市值53.41亿元。
昨晚,志特新材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403.30万元(含61,40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拟分别投入募资23,478.69万元、19,924.61万元、18,0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发行人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9年末-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志特新材资产总计分别为149,868.86万元、204,467.15万元、285,148.44万元、309,465.77万元,负债合计分别为96,664.86万元、133,368.87万元、156,244.68万元、177,663.17万元。
2019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志特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86,197.06万元、111,957.95万元、148,117.00万元、26,236.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691.58万元、17,863.26万元、17,509.98万元、608.7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为-4,287.14万元、10,027.13万元、17,266.61万元、2,739.09万元。
2021年4月30日,志特新材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2,92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14.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285.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7,652.10万元。
志特新材IPO实际募资净额比原拟募资少70,188万元。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志特新材原拟募资107,840.10万元,拟分别用于“江门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90万平方米项目”、“湖北志特年产铝合金模板6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工业智能化升级技改项目”、“志特新材大湾区营运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志特新材IPO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范金华、蒋猛。
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费用为5,633.31万元,其中国信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773.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