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4
深圳瑞捷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申请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理方式包括无追索权和有追索权两种,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决策并签署合同文件。此举旨在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