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11-27
南极光11月27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姜发明、潘连兴、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姜发明、总经理潘连兴、财务总监黄丽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在计提2022年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存货跌价准备时,未考虑进一步的生产投入及销售税费等因素,计提程序不规范;在2021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未合理估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以及可能从供应商获取赔偿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