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31
华安鑫创公告称,公司及其控股孙公司东方鑫创(惠州)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金融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二在乙方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存入的款项将只用于实施“自动驾驶及智能辅助驾驶软硬一体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国金证券需对该专户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需每月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甲方的提取款项超过五千万元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此外,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保荐机构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