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1-09-29
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的《广东省云浮市能耗控制形势严峻未批先建和违规用能问题突出》显示,2021年9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发现,云浮市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企业未批先建、违规用能等问题突出,能耗双控形势严峻。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产业结构偏重,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较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560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296万吨标准煤,高耗能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6.3%。2021年云浮市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为下降3.2%,但上半年不降反升2.3%,被广东省一级预警。
云浮市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存在“路径依赖”,盲目推动“两高”项目上马,企业未批先建、违规用能等问题突出。
(一)多个项目未批先建。督察发现,云浮市2021年在建和拟建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两高”项目达16个,预计投产后新增能耗310万吨标准煤。其中,南方东海钢铁有限公司项目设计能耗178万吨标准煤,该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厂房地下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至今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违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且未落实产能置换指标。督察还发现,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惠云钛业”,300891.SZ)、东澳铝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也存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便违规开工建设问题。云浮市相关部门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对企业违规行为长期置之不理,在202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文件后,也未采取实质性措施,直至2021年7月广东省有关部门对上述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才要求企业停止建设进行整改。
(二)企业违规用能问题突出。2016年3月实施的《节能监察办法》明确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察内容应当包括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含超能耗总量生产等行为)。督察发现,云浮市一直未将企业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范围,导致企业违规用能问题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十三五”期间,多达14家企业年年超能耗总量生产。如,新兴宏基陶瓷有限公司批复能耗为0.6万吨标准煤,每年实际能耗超出批复能耗6.8倍至8.3倍。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批复能耗为36.5万吨标准煤,每年实际能耗超出批复能耗7.8万吨至11.4万吨。
2020年,云浮市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两高”企业共有30家,其中17家由于超负荷生产导致能耗总量超标,近六成企业存在违规用能行为,能耗超出65.3万吨标准煤,超过批复能耗的47%。2021年上半年,全市存量“两高”企业能耗仍同比增长23万吨,接近2021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量25万吨的控制目标。
(三)节能审查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并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云浮市16家陶瓷企业中,有9家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便建成投产或擅自扩大产能。其中,广东畅利陶瓷有限公司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便建成投产,2020年耗能12.8万吨标准煤;广东百冠陶瓷有限公司等8家陶瓷企业,在2010年节能审查制度实施后擅自扩建产能共计8372万平方米,超出合法产能5倍,但有关部门长期未能发现并纠正企业违规行为。
2021年,广东省组织“两高”企业问题摸底排查,云浮市有关部门认定上述9家企业扩建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明确要求,对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但云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仅对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但已开工建设”的行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没有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云浮市对绿色低碳发展认识还不够到位,对“两高”项目管控重视程度不够。云浮市有关部门对“两高”项目把关不严,能耗双控工作抓得不紧,节能审查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惠云钛业于2020年9月17日在深交所挂牌,该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11次审议会,发行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孔令一,郭文俊。公司主要从事钛白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锐钛型钛白粉系列产品。钟镇光为惠云钛业控股股东,钟镇光和汪锦秀夫妇为惠云钛业实际控制人。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3.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