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1-28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深市监处罚〔2022〕稽258号)显示,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稳健医疗”,300888.SZ)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2181.8元,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1月24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稳健医疗于2020年9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稳健医疗,股票代码300888。
官网显示,稳健医疗是总部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医疗大健康企业,通过“winner稳健医疗”、“Purcotton全棉时代”、“PureH2B津梁生活”三大品牌实现医疗板块及消费板块协同发展。稳健医疗业务已覆盖医疗卫生、个人护理、家庭护理、母婴护理、家纺服饰等多个领域。2022年,稳健医疗先后收并购浙江隆泰医疗、桂林乳胶、湖南平安医械,目前拥有26家一级及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二)未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影响产品安全、有效;
(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四)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召回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进口、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生产、进口、经营医疗器械;
(五)委托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生产医疗器械,或者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管理;
(六)进口过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