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2023-07-26
26日,深交所官网显示,深交所向维康药业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官网
监管函指出,1月20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8030万至10020万元;4月17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净利润区间修正为4300万至5300万元;4月27日,维康药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444.43万元。
维康药业业绩预告披露的2022年度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相比差异较大。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深交所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7月14日,维康药业曾公告因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公司董事长刘忠良、总经理孔晓霞、财务总监王静和董事会秘书朱婷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维康药业成立于2000年3月,并于2020年8月上市,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及西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级市场上,截至发稿,维康药业报23.33元/股,涨幅1.30%,总市值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