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2
金春股份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王宏林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并拟委托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