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9-30
金春股份(300877.SZ)公布,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