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今日,协创数据(30085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协创数据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9月15日,协创数据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二次修订稿)。协创数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71,879.5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分别用于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协创数据表示,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1,967,334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20,655,778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协创数据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协创数据总股本为206,557,782股,控股股东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4,819,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1.38%。耿四化持有协创智慧100.00%的股权,通过协创智慧间接控制公司31.38%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协创数据表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耿四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协创数据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旨在加强业务全面发展,提升市场竞争优势;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持续发展;满足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技术研发,保持技术竞争力。
公告显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协创数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何朝丹、张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