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壹财信
作者:童牧瑶
4月20日,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思股份)发布了2022年年报,年报显示2022年科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7.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亿元,分别实现61.85%、192.13%的同比增长。同一天,科思股份还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在此前一天,科思股份还发布公告称可转债也发行成功,随后科思股份在二级市场出现了大涨。
据公开信息,科思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在创业板上市,一年后公司发布公告,部分首发限售条件股份解除。公告次日,科思股份即发布了四位股东预减持公告,通过几个月的减持共套现超2亿元。
产能未饱和仍大规模扩产
2022年10月,科思股份再融资申请获受理,2023年4月19日发布了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72,491.78万元。
本次再融资,科思股份募集资金拟投向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一期)(下称:一期项目)、安庆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项目(下称:高端个护项目)。
本次科思股份在创业板再融资共披露了三版募集书,其中初版募集书签署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最新版募集书签署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但令人疑惑的是,三版募集书中披露的一期项目投资金额均与其环评文件存在出入。
科思股份三版募集书均显示,一期项目总投资64,474.20万元,然而仅比初版募集书签署日早两个月编制的一期项目环评文件显示,项目总投资54,039.41万元,比募集书披露的金额少10,434.79万元。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科思股份在产能未饱和的情况下大规模扩产,未来产能能否消化也令人担忧。
据募集书,2019年至2022年1-9月(下称:报告期),科思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和合成香料的销售,合计占比超过95%。其中,科思股份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40%、61.66%、58.48%、75.61%,合成香料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5.94%、92.63%、82.15%、52.88%,其他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1.55%、54.77%、87.20%、57.56%,合计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8.61%、68.52%、68.45%、66.18%,合计产能利用率未达到80%。2022年1-9月科思股份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其他的产能利用率也均未达到80%。
而据募集书“在建工程”部分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科思股份全资子公司在建的扩产项目有四个,即马鞍山科思2,500t/a日用化学品原料项目、马鞍山科思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马鞍山科思14,200t/a防晒用系列产品项目、马鞍山科思2,000t/a防晒用二氧化钛项目。
同时,科思股份本次再融资的两个募投项目均为扩产项目,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4,800.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原料,高端个护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产1,000吨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P-S)和1,600吨P-S中间体RET。
其中一期项目是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的第一期工程,据科思股份2021年9月发布的公告内容,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项目总投资30亿元,建成后年产95,000吨高端个人护理品及合成香料。
一个多月后科思股份再次发布公告,与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科思股份在江宁经开区投资5亿元,建设“高端个人护理品产业基地”,建设内容包括:高端个人护理品生产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产品应用中心、国际技术合作中心、科思研发中心及配套功能区。虽然公告中并未披露该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信息,但是从“高端个人护理品生产中心”的建设内容上不难看出该项目中也存在扩产的情况。
据募集书,报告期内,科思股份2021年产能最高,合计产能为43,620吨,产能利用率为68.45%,而在2021年(包含2021年)后公司不断进行扩产项目规划、建设。在产能未能饱和的情况下,科思股份及其子公司不断建设扩产项目,未来能否消化产能或存在疑问。
募集书与招股书信披自相矛盾
从IPO到再融资,科思股份披露了招股书和再融资募集书等多份公告,但是这些公告中却存在信披打架的情况。
据2023年4月版募集书,2019年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自用量分别为3,237.00吨、3,575.49吨,产销比率分别为92.98%、93.37%,但2020年7月版科思股份上市招股书显示,2019年化妆品活性成分及其原料、合成香料的自用量分别为3,239.52吨、3,628.21吨,产销比率分别为92.99%、94.00%。
同时,在主要财务指标方面,募集书披露2019年科思股份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49倍、9.90次、3.10次,招股书则显示同期数据为0.43倍、10.42次、3.11次。
科思股份上市后在年报中披露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时均采用不具名的方式披露,但募集书与科思股份年报中的大客户和供应商购销数据存出入。
在客户数据方面,据募集书,2020年科思股份向第二名客户GIVAUDAN S.A.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下称:奇华顿)销售LLY、AT产品的金额为6,566.95万元,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为63,174.01万元。据2020年年度报告,科思股份向不具名的第二名客户销售金额为6,250.71万元,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2,857.78万元。募集书与年报披露的第二名客户销售额相差316.24万元,因为第二名客户销售额的出入,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随之也出现了同样金额的数据出入。
2021年,科思股份向第二名客户奇华顿销售LLY、AT产品的金额为6,002.96万元,向第四名客户BEIERSDORF AG及其子公司及附属公司销售AVB、HMS产品的金额为4,867.15万元,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2,321.38万元。2021年年报显示,科思股份向不具名的第二名客户销售产品金额为5,923.71万元,向不具名的第四名客户销售产品金额为4,867.00万元,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2,241.99万元。
此外,供应商采购额方面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募集书显示,2020年科思股份向第四名供应商南京奥尔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1,526.28万元。同时,科思股份向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及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采购的合计金额为1,413.36万元,位列供应商榜单第五名,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4,940.34万元。
当年年度报告显示,科思股份向第四、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418.83万元、1,238.46万元,前五名供应合计采购金额14,658.00万元。两份文件对应数据分别相差107.45万元、174.90万元、282.34万元。
同样,据募集书,三门峡奥科化工有限公司及三门峡奥科科技有限公司凭借与科思股份交易的合并数据位居其2021年供应商榜单第四名,合计采购金额为1,984.21万元,科思股份向第五名供应商Global Company for Chemical Industries采购的金额为1,962.78万元,前五名供应合计采购金额14,667.06万元。
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科思股份向第四、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962.78万元、1,584.80万元,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4,267.65万元。
巧合的是,募集书中该年度第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与年报中第四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一致。若按照两份文件中供应商排名对比,前述两名供应商和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额则分别相差21.43万元、377.98万元、399.41万元。
若以合并口径不同的理由解释年报和募集书两份文件中前五名供应商和客户的数据出入,那么根据两份文件披露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合计金额及其占比,计算所得出的数据也存在不同的出入,其中2020年的采购总额相差852.41万元。
在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且募集书并未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下,科思股份披露的招股书、年报均与募集书存在数据打架的问题,对此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应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