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3日讯首都在线(300846.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首都在线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能否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11月18日,首都在线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首都在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321.28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6,822,836股的12%,即56,018,740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曲宁,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5.9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56,018,740股(含),以此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曲宁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23.14%。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曲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首都在线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资本实力将获得大幅提升,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将在长期战略、业务布局、研发投入、财务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首都在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马孝峰、黄新炎。
首都在线此前于2022年完成定增募资7.15亿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元。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715,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5,858,791.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99,141,208.73元。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