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1
帝科股份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因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未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募集资金,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已超五个会计年度,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