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1-24
1月24日,四川证监局对周蓉出具警示函。经查,周蓉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康华生物,300841.SZ)2,068,732股股份,占康华生物总股本2.2%。取得康华生物股份时签署《承诺函》,公开承诺实施减持时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康华生物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进行公告。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周蓉将持有的全部康华生物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烜鼎蓉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烜鼎蓉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烜鼎蓉睿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烜鼎蓉睿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四只基金,减持金额约4亿元,减持比例超过所持股份25%,违反本人做出的公开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