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2-07-11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浙创投 |
集中竞价 |
2022年1月12日至2022 年7月11日 |
48.35 |
851,566 |
0.852%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注1] 浙创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3,251,000 |
3.251% |
2,399,434 |
2.3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51,000 |
3.251% |
2,399,434 |
2.3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1:浙创投本次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浙创投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其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但仍须依照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浙创投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浙创投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或违规行为。
3.浙创投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最高可达所持股份总额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浙创投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浙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