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有连云2023-02-06
2023年2月6日,阿尔特(300825.SZ)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73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73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12,126股至5,640,15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01,417,333股的比例为0.90%至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4、拟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拟回购用途: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为单数,则不能整除的股份将优先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目前,除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立强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5%以上股东尚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六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