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2-05-09
阿尔特(300825)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2、拟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9.84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3、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按照;4、拟回购期限:自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5、拟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