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1-02
2021年11月2日,深交所向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姚红发出监管函:你作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你的配偶江军于2021年10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铂科新材股票1万股,成交金额96.48万元。铂科新材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2021年三季度报告》,江军的相关买入行为发生在铂科新材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你未督促配偶江军遵守敏感期交易相关规定,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