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挖贝网2021-12-31
挖贝网12月31日,天迈科技(300807)发布公告,2021年12月30日,公司与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LFZ2021104)招投标结果,就所需产品购买与实施部署一事正式签署《长春公交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合同书》,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人民币62,969,890.00元。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产品已在合同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明细表》中列明。
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人民币:¥62,969,890.00元,大写:陆仟贰佰玖拾陆万玖仟捌佰玖拾元整。
甲方实际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及验收款,以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及单价为准,如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及单价未超过合同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明细表》,以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及单价为准;如实际使用设备数量及单价超过合同附件《产品清单及价格明细表》时,则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系统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系统验收:本项目系统应在2022年8月8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试运行阶段,在系统试运行开始后30天内,乙方提出正式验收申请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对系统进行验收,于2022年10月31日前整体验收。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到货款;项目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5%作为验收款;剩余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验收满1年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双方权利义务等: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正式生效。
上述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后续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在智能公交领域的市场份额,并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挖贝网资料显示,天迈科技专注于智能公共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