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8-18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昨日晚间,斯迪克(30080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斯迪克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能否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月10日,斯迪克发布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显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斯迪克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闯在内的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中,金闯拟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00万元(含本数)的认购金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金闯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本次最终发行价格后的数量,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实际控制人金闯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按照目前股本测算,预计本次发行总数不超过56,977,621股(含本数)。
截至募集说明书披露日,斯迪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发生变化,将增加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30%的普通股股票。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斯迪克表示,实施精密离型膜建设项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巩固、延伸和丰富。本投资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以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同时,公司需要提高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持续保障。
据6月27日斯迪克发布的公告,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因为其他公司提供保荐服务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的监管措施,目前期限尚未届满。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中止公司本次发行审核。斯迪克此前的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邹文琦、张斌。
8月4日,斯迪克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查通知的公告。公司与新聘任的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查,公司已于2022年8月3日收到了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恢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审核。保荐代表人为吉丽娜、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