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9-06
格隆汇9月6日丨力合科技(300800.SZ)公布,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9月6日收到股东张广胜(直接持有公司9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9.2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张广胜关于增加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该新增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业务需要,提议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环保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文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本次修订后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