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信息网2022-01-17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珠海大靖 |
基金资金安排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9,926,000 |
2.38% |
| 上海兆亨 |
企业经营资金需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
5,485,000 |
1.31% |
| 许江波 |
个人资金安排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
4,645,000 |
1.11% |
1.减持期间:
珠海大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关于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相关规定,珠海大靖满足相关标准,并已于2020年9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珠海大靖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根据规定,其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上海兆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窗口期不减持。
许江波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窗口期不减持。
2.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即发行人股票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按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