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西省发改委2022-08-17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变更的通知
吉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转报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变更请示的报告》(吉市发改财信字〔2020〕9号)收悉。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是我委于2021年7月20日以(赣发改外资〔2021〕652号)备案的项目,因原投资地点变动的原因,需进行变更。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同意该项目原投资地点由越南河南省变更为越南海阳省。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备案的通知》(赣发改外资〔2021〕652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8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