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11-04
3日晚,因赛集团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公告显示,警示函指出,因赛集团将原按照总额法确认的业务收入修正为按照净额法核算,分别调减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2830.18万元、16509.43万元、19018.48万元,占更正前相应报告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03%、36.46%和29.85%。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三季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警示函明确,因赛集团董事长王建朝,总经理李明,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明子,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因赛集团、王建朝、李明、王明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赛集团对上述事件解释称,公司在2021年度开展规模化的互联网媒介精准投放业务,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公司按照往年对于媒介代理类业务收入的确认方式,将上述三个季度发生的互联网媒介精准投放代理项目的营业额按总额法确认为当期的营业收入。
随后,公司在进行2021年年度审计时,依据当年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建议,谨慎地将上述互联网媒介精准投放代理项目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该调整主要影响营业收入,未对各期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因赛集团是一家以品牌管理为核心主营业务的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商。业绩方面,公司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减少15.51%,净利降超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