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4
新城市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为新城市(杭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项目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拓展至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同时,调整实施方式为子公司自主实施与收购相结合,并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仍为1.567亿元,总投资额2.567亿元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