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14
新城市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分次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明远智行、全资孙公司能源科技及其项目公司增资或借款,用于实施“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