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03
新余国科公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预计负债计入相关科目,自规定生效日起执行新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合理调整,能更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