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22
10月22日消息,华信新材公告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江苏华智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振斌。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58.5000%下降至53.50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