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11
*ST泉为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重整的议案》,拟同意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事项专项法律顾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转让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并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