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30
ST泉为公告,计划向旗下子公司山东泉为、安徽泉为及泉为电力分别提供0.7亿元、0.4亿元和0.9亿元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起至2026年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资助旨在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降低整体财务费用,公司对资助对象具有实际控制权,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