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02
永福股份(300712.SZ)公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1年10月30日到期,根据前述人员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再续期一致行动协议的确认函》,前述人员的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之日起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一文、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林一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拟到期解除暨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101)。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后,公司的控制权均由林一文主导或控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的控制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