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业绩持续向好,却未有分红举措,兆丰股份让活跃在股吧里的散户投资者颇为不满,甚至被冠以“铁公鸡”“绿毛龟”的绰号。
兆丰股份(300695)6月16日晚间公告,因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日,深交所也向兆丰股份发出监管函。
盈利后未履行分红承诺
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均指向,兆丰股份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盈利后未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兆丰股份招股书显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而兆丰股份2020年度至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1.26亿元、1.65亿元、1.84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除2021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未履行招股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兆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交所要求兆丰股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进一步增强分红意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股价低迷,现金流不乐观
兆丰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是业内的专家型行业龙头。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开发各类型号的汽车轮毂轴承单元5100余种,涵盖了从微型车到重型车的主要道路车辆用轮毂轴承单元,覆盖了世界上包括奔驰、宝马、奥迪、福特、通用、克莱斯勒、大众、本田、丰田、标致等在内的主要中高档乘用车、商用车的车系车型。
2023年,兆丰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06亿元,同比增长52.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21.6%。
2024年一季度,兆丰股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52亿元,同比增长11.64%;净利润2614.84万元,同比增长5.21%。
与业绩表现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兆丰股份近年来股价始终低迷,长期处于破发状态。
截至6月14日收盘,兆丰股份股价报37.67元/股,相较于2017年上市发行价格62.67元,跌去近四成。
同时,兆丰股份的现金流状况也不乐观。年报数据显示,2023年兆丰股份净利润为1.69元,同比增长11.60%;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1.12亿元,同比减少35.39%。
“一般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是要大于净利润的,说明净利润的水分少,是真金白银、实实在在的净利润。”在分析人士看来,兆丰股份该数值出现反常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未及时回收和存货积压,将公司的现金流被锁定在了运营资本中。
此外,公司在2023年进行了一些扩展投资,虽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但短期内会消耗大量现金,从而影响现金流量。
紧急公告:中期分红
收函后,兆丰股份6月1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
2.中期利润分配条件: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中期利润分配下限: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若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前述金额,则以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下限。
4.中期利润分配上限: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